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,學校每人每年度應完成4小時的研習時數,若時數不足者,將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,您知道要如何達成呢?
1.本校每學期都會舉辦環境教育相關的研習或戶外教學活動,例如:防災演練、環保體驗活動、校慶環保教育、校外教學等,請踴躍參加。
2.請自行參加環教研習(需請主辦單位為您申報時數)、自行戶外參訪體驗(需繳照片電子檔)或網路學習(需列印時數證明網頁)。
*提醒您,請於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,以利本校成果申報;相關疑問請電聯衛生組,感謝您的配合!
*相關訊息參考:
法規:環境教育法、教育部更新編定「111年版適用學校之環保法規彙編手冊」
- 網路學習資源:
-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<若登入個人帳號,時數可帶著走!>
- 台北E大<選擇"主題課程"--"環境教育">
- e等公務員+學習平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