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平教育是什麼?
性平教育源自於中華民國2004年6月23日制定公布的法律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。立法目的為:「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,消除性別歧視,維護人格尊嚴,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」。而現代所衍伸出之性別平等教育法,涵蓋了不同和性別相關之傾向、認同,接受到平等原則之保護。
學校實踐方面,國小及國中皆必須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。高中、專科學校須採融入式教育、大專校院也應開設性別主題相關之課程供選修。
現代的性平教育中,除了性教育中的基本普遍知識以外,學生的個人性別發展、性別認同也都在需教導的範圍中。透過於成長過程中與不同性別者不斷的互動,逐步形塑、建構出性別角色之認知,再經由不斷突破、改變,達到自我性別認同與正確、開放之生活態度。
根據台北市性平教育網之記載,性別平等教育的課程目標,主要著重於認知、情意、行動三個層面。認知方面,藉由瞭解性別意義、性別角色的成長與發展,來探究、理解性別的關係;情意方面,則是發展正確的性別觀念與價值評斷;行動方面,則要培養批判、省思與具體實踐的行動力。
將三層面整合後,可以推衍出性平教育之六項課程目標:
(1)瞭解性別角色發展的多樣化與差異性。
(2)瞭解自己的成長與生涯規劃,可以突破不同性別的社會期待與限制。
(3)表現積極自我觀念,追求個人的興趣與長處。
(4)消除性別歧視與偏見,尊重社會多元化現象。
(5)主動尋求社會資源及支援系統,建構性別平等之社會。
(6)建構不同性別和諧、尊重、平等的互動模式。
劉哲綸老師 編輯